陜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與陜西錦瑞秦風文化產業有限公司,西安昌峰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陜01民終3666號
判決日期:2020-06-19
法院: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陜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西安昌峰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陜西錦瑞秦風文化產業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2019)陜0113民初1002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3月12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陜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自愿申請撤回上訴
判決結果
準許上訴人陜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2152元,減半收取1076元,由上訴人陜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李雪晴
審判員姬釗
審判員蔣瑜
二0二0年四月十四日
書記員潘麗娜
判決日期
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