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博祥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東川飛機工程技術(天津)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津02民初560號
判決日期:2020-06-16
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天津市博祥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東川飛機工程技術(天津)有限公司、江蘇江陰-靖江工業園區豐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保利國鳳(天津)航空器材集團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一案,申請人天津市博祥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依法查詢、凍結被申請人東川飛機工程技術(天津)有限公司、江蘇江陰-靖江工業園區豐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保利國鳳(天津)航空器材集團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330083530.09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產,并提供了財產線索。擔保人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出具《保全損害責任保函(保證書)》,提供訴訟財產保全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詢、凍結被申請人東川飛機工程技術(天津)有限公司、江蘇江陰-靖江工業園區豐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保利國鳳(天津)航空器材集團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330083530.09元或查詢、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天津市博祥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翟均勇
審判員常靜
審判員王偉杰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書記員趙旭
判決日期
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