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與北京長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京0115民初6211號
判決日期:2020-06-08
法院: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反訴被告)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脈設計公司)與被告(反訴原告)北京長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民高科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華脈設計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李寶柱,被告(反訴原告)天民高科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高東華、曹汝娟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華脈設計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天民高科公司向華脈設計公司支付拖欠的設計費222488元及逾期支付該設計費的違約金(以222488元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標準,自2018年5月25日支付至實際支付之日);2.本案訴訟費用由天民高科公司承擔。事實和理由(辯稱):華脈設計公司與天民高科公司就位于北京市大興區亦莊經濟開發區永昌南路17號的天民高科公司整體園區改造項目(設計)工程簽訂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雙方約定由華脈設計公司負責園區內各區域改造工程設計工作,具體工程設計范圍包括公司園區內各區域精裝修改造工程和外圍環境區域設計,簽約合同價為317840元。合同簽訂后,華脈科技公司按約定積極履行了合同,但天民高科公司僅向華脈設計公司支付了設計費95352元。按照華脈科技公司與天民高科公司的約定,天民高科公司逾期支付設計費,每天應向華脈設計公司支付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天民高科公司向本院提出反訴請求:1.解除天民高科公司與華脈設計公司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2.華脈設計公司向天民高科公司返還合同款95352元;3.華脈設計公司向天民高科公司支付違約金28605元;4.本案訴訟費用由華脈設計公司承擔。事實和理由(辯稱):天民高科公司按照約定向華脈設計公司交付了項目資料,并只符合預付款
95352元,而華脈設計公司卻未向天民高科公司交付任何工程設計文件,導致天民高科公司的相關項目工程無法如期展開。華脈設計公司逾期不交付設計文件,且在天民高科公司多系要求的情況下拒不整改,已構成嚴重違約,天民高科公司有權據此解除合同。華脈設計公司構成違約,天民高科公司不應向華脈設計公司支付設計費。華脈設計公司應向天民高科公司返還已付的合同款,并向天民高科公司支付違約金。天民高科公司已另行聘請了設計方進行了工程設計并據此進行了施工。華脈設計公司的訴訟請求沒有依據。
本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天民高科公司(發包人)與華脈設計公司(設計人)曾就天民高科公司整體園區改造項目工程設計簽訂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約定:“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天民高科公司整體園區改造項目(設計)。2.工程地點:北京市大興區亦莊經濟開發區永昌南路17號。3.本項目設計內容為公司園區內各區域改造工程設計,其內容包括:1)辦公樓區:……;2)生產廠房區:……;3)外圍環境區域:……。4.投資估算:約4500000元人民幣。二、工程涉及范圍、階段與服務內容。1.工程設計范圍:公司園區內各區域精裝修改造工程、外圍環境區域(包含園區綠化、停車位劃分等)設計以及按照園區現狀消防標準的消防設計。2.工程設計階段:1.方案設計;2.施工圖設計。3.工程設計服務內容:精裝改造設計(方案、施工圖)。三、工程設計周期。計劃開始設計日期:2018年5月2日。計劃完成設計日期:2018年5月17日。四、合同價格形式與簽約合同價。1.合同價格形式:合同總價;2.簽約合同價為人民幣317840元。……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4.違約責任。14.1,發包人違約責任。……14.1.2,發包人逾期支付設計費的違約金:發包人應按本合同附件6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14.2,設計人違約責任。……14.2.2,設計人逾期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違約金:由于設計人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附件3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部分設計費的千分之二。設計人逾期交付工程設計文件的違約金的上限: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附件3: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工程設計文件目錄:2018年5月17日提交方案設計文件3份、施工圖設計文件8份。特別約定:……3.圖紙交付地點:設計人工作地(或發包人指定地)。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提供電子版設計文件時,設計人有權對電子版設計文件采取加密、設置訪問權限、限期使用等保護措施。附件5:設計進度表。2018年5月17日提交方案設計文件3份、施工圖設計文件8份。附件6:設計費明細及支付方式。一、設計費總額:317840元。二、設計費總額構成:1.工程設計基本服務費用:317840元。……四、設計費支付方式。……具體支付時間如下:1.本合同生效后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計95352元,設計合同履行完畢后,預付款抵作方案設計階段設計費。2.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后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95352元。3.工程階段完成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40%,據實結算,若兩年內發包方未能完成施工階段,則未結清款項一并付清。”2018年5月15日,天民高科公司向華脈設計公司支付預付款95352元。
天民高科公司向華脈設計公司提供了整體園區改造項目工程設計所需的資料。華脈設計公司未向天民高科公司提交紙質版的整體園區改造項目工程的設計文件。
2018年5月18日,華脈設計公司向其與天民高科公司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約定的聯系人曹某的電子郵箱發送了一個名為“長征天民施工圖”的壓縮文件,但該文件因過期而無法打開。天民高科公司未下載過上述壓縮文件。華脈設計公司主張天民高科公司曾口頭要求其公司提交電子版的“長征天民施工圖”,其公司在向天民高科公司發送上述壓縮文件后,將相關情況告知了天民高科公司。天民高科公司對華脈設計公司的上述主張不予認可,稱其公司不知曉華脈設計公司發送電子郵件的情況。
2018年5月21日,華脈設計公司曾向天民高科公司展示過整體園區改造項目工程的施工圖,并對天民高科公司進行現場答疑。
2018年5月24日,天民高科公司向華脈設計公司出具建議函,其中載明:“華脈設計公司:現就貴公司與我方在園區改造設計項目中出現的幾點問題,請貴公司給予反饋意見。1.按照我方提出的方案設計修改意見,出具完整的設計方案效果圖,作為方案設計文件交付我方。2.公司園區改造設計項目應在滿足招標任務相關要求的基礎上,工程總造價應低于450萬元,請貴公司根據上述要求完善、修改施工圖紙。3.園區改造辦公樓區域的電梯施工圖,先行蓋章交付。以上幾點要求,請貴公司配合盡快給予答復”。同日,華脈設計公司向天民高科公司出具答復函,其中載明:“天民高科公司:……2.我司施工圖設計依據為本項目招標文件中設計任務書以及后續貴司發給我司設計任務書補充修改文件,根據設計任務書中要求,我司已經逐條反饋在施工圖中。我司依照招標文件中設計任務書相關要求已完成施工圖設計,如貴司要求我司調整圖紙,以便降低工程造價,我司將根據合同約定及調整工作量向貴司申請增加設計費。3.辦公樓區域的電梯施工圖紙涉及建筑、結構、精裝和電氣四個專業,各專業該部分圖紙與辦公樓其余部分連接緊密、系統貫通。不適宜單獨出圖。……”。
另查,天民高科公司整體園區改造項目工程已經進行了施工。在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天民高科公司整體園區改造項目工程中的電梯項目的報規圖的設計人為華脈設計公司;天民高科公司整體園區改造項目工程中的其他設計文件未進行備案。華脈設計公司主張上述電梯項目報規圖是其公司的設計人員向相關部門單方報送的,這說明其公司已經完成了雙方約定的設計任務。天民高科公司主張上述電梯報規圖是由后續中標其公司電梯采購和安裝合同的公司通過社會人員李某從華脈設計公司的王某購買后報規的,華脈設計公司未向其公司提交整體園區改造項目工程的設計文件。
華脈設計公司和天民高科公司對上述事實沒有爭議,本院予以確認
判決結果
一、北京長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與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就前者位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永昌南路17號的整體園區改造項目(設計)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解除;
二、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北京長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返還合同款95352元;
三、駁回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四、駁回北京長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訴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本訴受理費4638元,由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負擔。案件反訴受理費3034元,由北京長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負擔273元(已交納),由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負擔2761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長毛希彤
人民陪審員李寶民
人民陪審員王國良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書記員石英慧
書記員于菲菲
判決日期
20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