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力生生態集團有限公司、馬鞍山市和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當得利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皖0504民初668號
判決日期:2020-05-11
法院: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馬鞍山力生生態集團有限公司訴馬鞍山市和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當得利糾紛一案,申請人馬鞍山力生生態集團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馬鞍山市和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銀行存款239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當價值的財產。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中心支公司出具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對申請人在保全金額239000元范圍內承擔保險責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馬鞍山市和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銀行存款239000元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當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1715元,由馬鞍山力生生態集團有限公司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馬千里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書記員孫惠娟
判決日期
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