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蘇寧物流有限公司申請呂金松撤銷仲裁裁決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蘇05民特39號
判決日期:2020-05-09
法院: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蘇州蘇寧物流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呂金松申請撤銷勞動仲裁裁決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本案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申請人蘇州蘇寧物流有限公司稱,請求撤銷蘇勞人仲案字〔2019〕第517號裁決。事實和理由: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違反法律規定,適用法律錯誤。呂金松2019年10月、11月期間無故曠工,蘇州蘇寧物流有限公司不支付任何報酬并無不妥。呂金松加班費的請求不應被支持。呂金松存在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的行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經審查查明:2020年1月23日,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蘇勞人仲案字〔2019〕第517號裁決:一、自裁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蘇州蘇寧物流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呂金松2019年10月1日至11月19日期間工資4574.03元。二、自裁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蘇州蘇寧物流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呂金松2019年3月22日至11月19日期間休息日加班工資4457.93元、法定假日加班工資835.86元。三、自裁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蘇州蘇寧物流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呂金松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7000元
判決結果
駁回申請人蘇州蘇寧物流有限公司要求撤銷勞動仲裁裁決的申請。
案件受理費400元,由申請人蘇州蘇寧物流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蔡燕芳
審判員蔣毅穎
審判員林李金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韓穎
判決日期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