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聯大壩水泥有限公司樂陵分公司、山東天昊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1481民初502號
判決日期:2020-05-09
法院:山東省樂陵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德州中聯大壩水泥有限公司樂陵分公司與被告山東天昊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德州中聯大壩水泥有限公司樂陵分公司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對被告山東天昊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相關財產予以保全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凍結)被告山東天昊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價值65萬元的財產。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解秀娜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蓋穎
判決日期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