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聚熱水機有限公司、杭州靈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111財保5號
判決日期:2020-05-06
法院: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浙江力聚熱水機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杭州靈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銀行存款390000元或查封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并由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擔保。2020年4月26日,杭州仲裁委員會將保全申請書、擔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杭州靈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銀行存款390000元或查封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顏燕香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代書記員胡佳玲
判決日期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