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豐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津02民終7509號
判決日期:2020-04-29
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天津泰豐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2019)津0103民初4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2019)津0103民初453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天津泰豐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78078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崔軍
審判員王新
審判員蘇美玉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書記員邢晨
判決日期
202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