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中之杰流體控制系統有限公司與常州寶菱重工機械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遼0104民初16854號
判決日期:2020-04-23
法院: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沈陽中之杰流體控制系統有限公司與被告常州寶菱重工機械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李矯健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卜文紅、審判員吳菁菲組成合議庭。本案在審理過程中,原告于2020年1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沈陽中之杰流體控制系統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787元,減半收取393.5元,由原告沈陽中之杰流體控制系統有限公司承擔
合議庭
審判長李矯健
審判員卜文紅
審判員吳菁菲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書記員劉思楠
判決日期
202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