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盛典文化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與陜西西咸新區涇河新城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創作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陜04民終282號
判決日期:2020-04-21
法院:陜西省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山水盛典文化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陜西西咸新區涇河新城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委托創作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陜西省涇陽縣人民法院(2019)陜0423民初227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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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涇陽縣人民法院(2019)陜0423民初2271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一審由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一審案件受理費106327元退還陜西西咸新區涇河新城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審反訴案件受理費57040元退還山水盛典文化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審案件受理費189139元退還山水盛典文化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席曉穎
審判員張軍海
審判員韓瑤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劉丹
判決日期
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