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冠通鐵塔有限公司、新疆西域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4)鄄執字第486-1號
判決日期:2020-04-17
法院:山東省鄄城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山東冠通鐵塔有限公司訴被告新疆西域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鄄城縣人民法院(2014)鄄商初字第111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權利人山東冠通鐵塔有限公司2014年9月25日向本院申請執行,同日本院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查明,本案在訴訟期間依法將被執行人新疆西域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人民路支行賬戶(65×××86)上的存款193萬元予以凍結,現依法扣劃該筆存款
判決結果
一、解除對被執行人新疆西域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人民路支行的存款1930000元(賬號:65×××86)的凍結。
二、劃撥被執行人新疆西域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人民路支行的存款1930000元(賬號:65×××86)至鄄城縣人民法院過付款(開戶行:萊商銀行菏澤鄄城支行;賬號:80×××39行號:313475900012)。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趙軍
審判員王福杰
審判員王思軍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銀可
判決日期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