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與駝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豫0728民初3657號
判決日期:2020-04-15
法院:河南省長垣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訴被告駝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陳禹男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3日立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向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償還所拖欠貨款共計1277211.1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起訴之日起至貨款清償之日止,利息標準按年息6%計算),2.判令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保全保險費等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全部合理費用,3.判令駝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陳禹男承擔連帶責任。事實和理由: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與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曾于2015年至2018年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雙方簽訂的《CGP0服務商合作協議》顯示,雙方“在充分了解和洽商的基礎上,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認同并支持駝人集團的CGPO集中配供模式,且在此模式下與駝人集團達成合作……”。雙方根據協議約定由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向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供應醫用衛生材料。2018年4月26日,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的股權整體轉讓,原股東駝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將其占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100%的股權轉讓給了陳禹男。但這次股權整體轉讓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事先沒有向債權人履行通知義務。該次股權整體轉讓后,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對所欠貨款開始拖欠。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先后多次與駝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員及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等會面商討還款,駝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認該債務與自己有關并承諾協調其子公司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還款,但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一直未予償還。2019年3月31日,河北駝人商貿有限公司經單方統計認定共拖欠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貨款1277211.11元,并向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發送《往來賬項確認函》,在該函中其對拖欠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上述貨款1277211.11元的事實予以確認,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也在該函中簽章予以認可。后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依此向被告多次催要貨款無果,為維護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合法權益,特向本院提起訴訟,請求
判決結果
駁回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的起訴。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王美榮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書記員原雪
判決日期
20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