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雄偉工貿有限公司、泛城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管轄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7民轄終46號
判決日期:2020-04-13
法院: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浙江雄偉工貿有限公司為與被上訴人泛城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原審被告杭州謙奕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一案,不服浙江省武義縣人民法院(2019)浙0723民初2836號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2月17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浙江雄偉工貿有限公司上訴稱:案涉合同系上訴人按被上訴人的要求加工制作裝修材料而后將材料交付被上訴人的加工承攬合同,一審以裝飾裝修合同確定案由錯誤。本案僅存在一個加工承攬合同,并非三個合同。上訴人未能提交書面合同是因被上訴人蓋章后并未給上訴人一份。本案合同履行地在武義,一審適用法律錯誤,移送管轄不當,故請求撤銷一審裁定,本案由武義縣人民法院審理
判決結果
一、撤銷浙江省武義縣人民法院(2019)浙0723民初2836號之一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浙江省武義縣人民法院審理。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徐肖聞
審判員樓淑馨
審判員張燕燕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代書記員湯玉婷
判決日期
2020-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