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攀鋼集團工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0)川0402執268號
判決日期:2020-04-03
法院: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民事審判二庭依據(2016)川0402民初1449號民事判決書,移送執行攀鋼集團工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承擔案件受理費一案,執行標的為繳納案件受理費1825元。現攀鋼集團工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已支付案件受理費1825元。至此,攀鋼集團工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在本院(2016)川0402民初1449號民事判決書中承擔案件受理費的義務已履行完畢,本案現已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審判員亓龍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何泓霖
判決日期
20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