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松與廣州市金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廣東長虹日電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粵0115民初7691號
判決日期:2020-03-25
法院: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高曉松訴被告廣州市金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廣東長虹日電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后,原告于2019年11月4日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為由向本院申請撤回本案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高曉松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5元由原告高曉松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崔劍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法官助理劉慧娟
書記員張平
判決日期
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