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大高科農業有限責任公司、四川一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川0191執1900號
判決日期:2020-03-23
法院: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四川農大高科農業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8)川0191民初8059號民事判決,申請執行四川一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執行,執行標的為本金1300000元,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9016元,公告費300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執行過程中,本院查封了被執行人四川一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武侯區房屋(監證×)、×號房屋(監證×)、×號房屋(監證×)、×號房屋(監證×)、×號房屋(監證×)、×號房屋(監證×),上述六套房屋本院均為輪候查封,且存在價值較大的抵押權,暫無法處置。另,本院查封了被執行人四川一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所有的號牌號碼為川A××××ד北京現代”牌轎車、川A××××ד大眾”牌轎車,上述車輛本院尚未實際控制,暫無法處置。
本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傳統查控手段,暫未查找到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不能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鑒于本案實際情況,目前暫無執行條件,本院擬終結本案的本次執行程序,并已于2020年1月13日向申請執行人送達了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告知書,申請執行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蒲紅兵
審判員吳廣宇
審判員李彤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饒凌
判決日期
202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