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合肥中民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皖0191執109號
判決日期:2020-03-11
法院: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與合肥中民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合肥中民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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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凍結、劃撥被執行人合肥中民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28888元[其中監理服務費117000元,逾期利息4603元(以217000元為基數,自2019年6月10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計算至款清之日止,暫計算至2019年12月4日),案件受理費5569元,執行費1716元],或查封、扣押、提取、變價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唐峻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書記員張東
判決日期
20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