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素霞、商丘市天宇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14民終532號
判決日期:2020-03-09
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喬素霞因與被上訴人商丘市天宇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及原審被告商丘市天宇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睢陽分公司勞動爭議一案,不服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法院(2019)豫1403民初605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喬素霞于2020年2月28日自愿申請撤回上訴
判決結果
準許上訴人喬素霞撤回上訴。
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不再予以收取。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張倩
審判員周克風
審判員寧傳正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朱琳
書記員陳家怡
判決日期
202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