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精工泵業有限公司與開封祥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常松科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蘇0322執81號
判決日期:2020-03-09
法院:江蘇省沛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江蘇精工泵業有限公司與開封祥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常松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蘇0322民初3147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二被執行人未履行義務,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江蘇精工泵業有限公司不再要求本院執行,向本院提出了撤銷執行申請
判決結果
(2019)蘇0322民初3147號案件終結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徐興建
審判員苗順
審判員夏巍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書記員李文托
判決日期
202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