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與蘇州固全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浙0521民初4234號
判決日期:2020-03-05
法院:德清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兔寶寶公司)與被告蘇州固全機械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固全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5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因被告固全公司無法送達訴訟材料,本院依法向其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并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恚?020年2月18日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原告兔寶寶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陳懷遠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固全公司經(jīng)依法公告送達開庭傳票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當庭作出宣判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兔寶寶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立即解除兔寶寶公司、固全公司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2、固全公司立即退還貨款人民幣24054元,并支付違約金24054元。
事實和理由:2019年8月1日,固全公司與兔寶寶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約定兔寶寶公司向固全公司購買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和除霜機設備,合同總金額為120270元。合同簽訂后,兔寶寶公司依照合同約定,向固全公司支付了總金額20%的預付款,即24054元。但截止起訴時,固全公司已經(jīng)超過約定交貨期限10日以上,且仍無法將相應設備向兔寶寶公司進行交貨并安裝。兔寶寶公司按照合同約定要求立即解除與固全公司的買賣合同,并要求退還預付款,支付相應違約金。故訴至法院。
兔寶寶公司在舉證期限內(nèi)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證據(jù):1、2019年8月1日《買賣合同》1份(編號:D-CG-T-2019086);2、2019年8月2日客戶收付款入賬通知書1份。
固全公司未進行答辯也未提交任何證據(jù)。
對兔寶寶公司提交的上述證據(jù),雖未經(jīng)固全公司質(zhì)證,但結(jié)合兔寶寶公司庭審陳述。本院經(jīng)審核認為,兔寶寶公司提交的上述證據(jù)均符合有效證據(jù)的條件,能證明其主張,本院予以認定。
本院經(jīng)審理,認定事實如下:2019年8月1日,兔寶寶公司與固全公司簽訂《買賣合同》1份,合同約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高低溫(濕熱)試驗箱設備事宜……,經(jīng)充分協(xié)商,達成如下一致協(xié)議:三、交貨期限:合同簽訂收到預付款后40天內(nèi)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安裝調(diào)試完畢。九、違約責任:乙方不能交貨的,按貨款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十一、合同解除條件:乙方逾期交貨超過10日,視為不能交貨,甲方有權(quán)解除合同?!?019年8月2日,兔寶寶公司依約向固全公司支付20%的預付款24054元。但固全公司至今未按合同約定在相應時間內(nèi)交貨并安裝調(diào)試,故糾紛成訟
判決結(jié)果
一、原告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蘇州固全機械設備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簽訂的《買賣合同》解除。
二、被告蘇州固全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返還原告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預付貨款24054元,限判決生效后10日內(nèi)履行。
三、被告蘇州固全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違約金24054元,限判決生效后10日內(nèi)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1003元,公告費690元,合計1693元,由被告蘇州固全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長姚儉
人民陪審員李情鳳
人民陪審員王烈穎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施青
書記員章萍
判決日期
202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