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婺城區萬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金華市華麗工藝塑料包裝廠、浙江路鑫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702民初467號
判決日期:2020-03-04
法院: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金華市婺城區萬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被告金華市華麗工藝塑料包裝廠、浙江路鑫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金華華鑫涂層科技有限公司、章勝平、章素紅、丁曉峰、章小丹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金華市婺城區萬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10019元(已減半),由原告金華市婺城區萬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承擔(已交納)
合議庭
審判員邵秋玲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
代書記員葉飄萍
判決日期
20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