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超與徐強、江蘇潤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蘇13民終4734號
判決日期:2020-02-28
法院: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楊超因與被上訴人徐強、江蘇潤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2019)蘇1302民初397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2019)蘇1302民初3975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上訴人楊超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3678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魏良軍
審判員張熠
審判員劉路路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書記員王玉
判決日期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