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馬雄飛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甘0521民初114號
判決日期:2020-02-28
法院:甘肅省清水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天水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馬某某、陜西綠能物流服務有限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寶雞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原告天水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通知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天水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馬貴平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王鵬
判決日期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