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惠琴、合肥市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皖0103執4691號
判決日期:2020-02-20
法院: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姜惠琴與被執行人合肥市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因雙方和解中,申請人申請將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并終結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2019)皖0103執4691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程徐林
審判員季汝成
審判員朱律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何悅月
判決日期
202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