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與任天峰、麗水市創(chuàng)意環(huán)境工程服務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1102民初126號
判決日期:2020-01-22
法院: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麗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訴被告任天峰、麗水市創(chuàng)意環(huán)境工程服務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中,原告麗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麗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051元,減半收取1025.5元,由原告麗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趙敏沖
人民陪審員陳春菲
人民陪審員陳淑平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代書記員朱麗梅
判決日期
202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