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廣西桂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桂1002執351號
判決日期:2019-10-11
法院:百色市右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百色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與被執行人廣西桂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依據已發生法律效力的(2015)右民二初字第371號民事判決書,責令被執行人廣西桂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向向申請執行人百色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退還合同履約保證金本金50萬元及利息(待計);負擔案件一審受理費10700元,申請執行費7507元,并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報告財產,亦通過總對總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調查,財產調查涵蓋被執行人的存款、車輛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動產、有價證券、工商登記信息等財產情況,并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本院要求申請執行人另提供其他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亦未能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陸建華
審判員劉桂龍
審判員郭耀坤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書記員羅敢
判決日期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