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石泉晟宇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陜0922執434號
判決日期:2020-01-06
法院:陜西省石泉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石泉晟宇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執行人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9)陜0922民初300號民事判決書向本院申請執行,請求被執行人石泉晟宇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給付申請人下欠工程款5578269.93元及利息458734.11元和承擔案件受理費等78000元。本案在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且被執行人已按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現申請人陜西安康堅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自愿撤回本案的執行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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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終結陜西省石泉縣人民法院(2019)陜0922執434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執行長焦軍
執行員王小兵
執行員劉敦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書記員陳世坤
判決日期
20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