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潤農節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丹東渤海節水灌溉設備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冀0229財保118號
判決日期:2020-01-06
法院:玉田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河北潤農節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丹東渤海節水灌溉設備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140萬元或等價值的其他財產予以查封、扣押或凍結。申請人河北潤農節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保險單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對被申請人丹東渤海節水灌溉設備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140萬元或等價值的其他財產予以查封、扣押或凍結。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高立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書記員王偉娜
判決日期
20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