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柏家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1323財保2號
判決日期:2020-01-04
法院:山東省沂水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山東華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柏家興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于2019年12月31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請求查封被申請人史廣飛所有的浙D×××××號車輛,保全價值18000元。申請人以保險公司的訴責險保單一份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將被申請人史廣飛所有的浙D×××××號車輛扣押至沂水縣人民法院停車場,扣押期限為兩年。保全價值18000元。
案件申請200元,由申請人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的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張寶國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法官助理韓紀成
書記員武曉麗
判決日期
202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