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國鐵精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唐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保全案件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川01執保439號
判決日期:2019-09-06
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成都國鐵精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被申請人成都唐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陳唐龍、佘朝富有關的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成都國鐵精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成都唐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的財產在1億元范圍內采取保全措施。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出具保單保函為本次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根據本院(2019)川01民初4807號之一民事裁定書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成都唐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成都武侯科技園支行的賬戶(44×××80)內的存款,凍結期限一年。
以上財產的凍結,限額1億元。
如需續凍結,申請人須在本次凍結期限屆滿7日前向本院提出書面申請,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鄧云茂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書記員張作林
判決日期
201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