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運富與陽煤豐喜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陽煤豐喜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臨猗分公司等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晉08民終3341號
判決日期:2019-12-30
法院: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牛運富因與被上訴人陽煤豐喜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陽煤豐喜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臨猗分公司、山西豐喜化工設備有限公司、山西三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呈祥鋼結構安裝有限公司、樊百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不服山西省臨猗縣人民法院(2019)晉0821民初1822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上訴人牛運富于2019年12月20日向本院遞交撤回上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上訴人牛運富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張麗讓
審判員王文霞
審判員胡東革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書記員張彤
判決日期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