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等 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京0113執3290號
判決日期:2019-12-25
法院: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與被執行人北京大三環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3日作出的(2019)京0113民初7132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權利人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5日向本院申請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執行過程中,經本院調查,未找到被執行人北京大三環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名下其它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亦未能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另本院依法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并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判決結果
終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0113民初7132號民事判決書的本次執行程序。
如申請執行人在本次執行程序終結后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或財產線索,可向本院再次申請執行,被執行人有繼續履行債務的義務。
本裁定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楊洪濤
審判員康占北
審判員馬中平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梁皓
判決日期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