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蘇特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桂潤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當得利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19)桂0108執保78號
判決日期:2019-12-24
法院: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申請人蘇州蘇特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桂潤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魏江州財產保全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5日依據本院已生效的(2018)桂0108民初351號之三民事裁定書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于2019年3月6日查封第三人魏江州名下位于南寧市良慶區五象大道666號港保苑1號樓901號、902號、903號3處不動產權,查封期限為三年,自2019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3日止。
申請人申請續行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書面向本院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或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綜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件立案、結案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現通知如下:
(2018)桂0108民初351號之三民事裁定書所確定的內容已保全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判決日期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