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運通地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皖0191財保156號
判決日期:2019-12-24
法院: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安徽運通地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存款7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對此提供了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存款7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案件申請費770元,由申請人安徽運通地礦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陳太敏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蔣虹
判決日期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