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紀中天國際建筑設計有限公司與河北通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北通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懷來分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冀0730民初2569號
判決日期:2019-12-24
法院:河北省懷來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世紀中天國際建筑設計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北通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北通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懷來分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立案后,依法進行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北京世紀中天國際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合同款135000元,自2014年8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的利息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2、本案訴訟費用及保全費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原、被告于2011年4月30日簽訂《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委托原告承擔河北懷來東花園、花園新村二期項目規劃、建筑工程設計工作,設計費用按15元/平方米計算,合同總額估算為人民幣250萬元,被告按照設計進度支付費用,合同簽訂后被告約向原告支付了450000元定金,原告按照合同要求開始進行設計工作并依合同向被告提交了設計成果,2014年7月被告應按照工作進度支付原告設計費135000元,被告答應支付要求原告先行開具發票,原告于2014年7月向被告開具了135000元的發票后送至被告方,然而被告一直未支付該筆費用,原告歷年數次索要,被告均未支付,2019年1月原告到被告處索要該筆費用被告拒絕支付,原告訴至法院
判決結果
駁回北京世紀中天國際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的起訴。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陳建華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書記員姚延斌
判決日期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