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天安科技有限公司與肥城礦業集團梁寶寺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魯0829民初5285號
判決日期:2019-12-23
法院:山東省嘉祥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遼寧天安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肥城礦業集團梁寶寺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5日立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被告肥城礦業集團梁寶寺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該案涉及技術開發設計、設備買賣、建設工程施工等事項,案情復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應當移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判決結果
被告肥城礦業集團梁寶寺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本案移送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李繼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書記員張亞男
判決日期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