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嘉滬發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津0111民初4308號
判決日期:2019-12-23
法院: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就本院受理的申請人天津市嘉滬發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與被申請人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的相關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已向本院提供訴訟保全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經審查,本院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律的規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銀行賬戶存款242萬元
本裁定送達之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代理審判員龔士軍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戴玉潔
判決日期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