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娟與銀川優揚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中寧縣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寧0502民初1881號
判決日期:2019-12-19
法院:中衛市沙坡頭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王秀娟與被告銀川優揚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中寧縣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寧夏瓏泰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張泳、中寧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2日立案受理后,原告王秀娟于2019年6月25日申請撤回對被告中寧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的起訴,本院依法予以準許并作出了(2019)寧0502民初1881號之二民事裁定書。原告王秀娟于2019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對銀川優揚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中寧縣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寧夏瓏泰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張泳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王秀娟撤回對被告銀川優揚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中寧縣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寧夏瓏泰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張泳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16284元,減半收取計8142元,由原告王秀娟負擔;公告費300元,由原告王秀娟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馬彥坤
人民陪審員麥秀英
人民陪審員呂澤芳
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書記員郝霞
判決日期
20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