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清深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元亨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川2002執3041號
判決日期:2019-12-18
法院:資陽市雁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四川清深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浙江元亨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2019)川2002民初4632號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被執行人未按照該判決書自動履行給付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劃撥被執行人浙江元亨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賬戶上的存款475000元;或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浙江元亨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價值475000元的財產;或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浙江元亨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收入475000元。
本裁定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鐘偉
審判員尹亞軍
審判員梁小龍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書記員丁倩
判決日期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