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邦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西雙版納州分公司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云民終915號
判決日期:2019-12-03
法院: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西雙版納邦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與上訴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西雙版納州分公司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不服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云28民初6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上訴人西雙版納邦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以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西雙版納州分公司達成口頭協議為由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上訴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西雙版納州分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以相同理由向本院申請撤回反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2018)云28民初60號民事判決;
二、準許西雙版納邦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三、準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西雙版納州分公司撤回反訴。
一審本訴案件受理費105800元,減半收取52900元,由西雙版納邦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擔。反訴案件受理費12700元,減半收取6350元,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西雙版納州分公司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58700,減半收取79350元,由西雙版納邦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擔39675元,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西雙版納州分公司負擔39675元。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王璟
審判員范蕾
審判員劉希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書記員趙妍
判決日期
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