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聯合電力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與陜西騰奧科工貿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裁定書
案號:(2019)陜0526執1113號
判決日期:2019-11-29
法院:蒲城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江蘇聯合電力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訴陜西騰奧科工貿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蒲城縣人民法院(2017)陜0526民初3665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于2019年6月7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日本院立案執行。本案確認執行標的為案款231883.5元及延遲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費4778元、執行費3378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中查明,被執行人公司實體已搬遷,且無法查找,公司法人亦無法聯系。經本院向銀行、互聯網銀行、工商、車輛、房產等部門查詢,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及線索?,F本院已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并對公司法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案件執行情況已告知申請執行人,其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判決結果
終結本院(2019)陜0526執1113號案件本次執行程序。
待發現被執行人或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及財產線索時,可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黨君寧
審判員王軍洲
審判員梁潤恒
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書記員趙武軍
判決日期
201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