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恒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謝偉東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粵0402民初519號
判決日期:2019-11-26
法院: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珠海市恒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訴被告謝偉東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并提交了書面撤訴申請書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珠海市恒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受理費減半收取人民幣1926元,由原告珠海市恒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馮麗萍
審判員杜滿秀
審判員鄧云靜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書記員溫曉蘭
判決日期
201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