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伏濤與安鄉匠樂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譚杰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湘0721民初1795號
判決日期:2019-11-26
法院:湖南省安鄉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孫伏濤與被告安鄉匠樂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匠樂居公司)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0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孫伏濤、被告匠樂居公司法定代表人譚杰及二被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鐘海鷹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孫伏濤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43115元(其中含其多支付給匠樂居公司的裝修款1970元、在頂樓搭棚中多付的4352元、在購買木地板時多付的3553元、貼地磚未填縫部分應退還2080元、竣工延期違約金1160元、應當退還管理費10000元以及精神損失費20000元);2、判令二被告按照合同約定對衛生間漫水到房間、廚房水龍頭質量差、地板磚松動、電源插座接不上電、房間不是四方四正、窗臺大理石向內傾斜致下雨浸水到屋內等問題立即維修、更換、整改;3、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事實和理由:孫伏濤將其位于安鄉縣商品房交給匠樂居公司全包裝修,2018年4月19日,雙方簽訂《家裝設計合同》,孫伏濤當日支付設計費13680元。4月23日,雙方簽訂《家裝施工合同》,約定裝修工程總價348000元,工期120天。合同簽訂后,匠樂居公司入戶裝修。期間,雙方協商一致,對原裝修項目作出部分調整,增減項目相抵扣后,共計減少費用21279.9元。匠樂居公司裝修過程中存在噴涂油漆、頂樓搭棚返工等問題,因設計存在缺陷,導致所購雙開門電冰箱無法擺放在廚房預留位置,而只能擺放在附近的陽臺上。后續發現還存在地磚縫隙未填、收藏室定制木柜無法放進大床棉被、廚房水龍頭質量問題、煙道管開裂、衛生間漫水到房間、燈裝、窗簾、家具質量較差等一系列問題,浪費了其較多心力,并給其生活帶來較多不便。孫伏濤認為,雙方合同約定中木地板、頂樓搭棚價格明顯高于市價,高出部分,匠樂居公司應予退還;匠樂居公司完工時間超過約定時間,應當支付延期違約金;地磚未填縫,應當退還填縫費用;業務水平差、管理能力差,應當退還部分管理費;裝修給原告精神造成很大傷害,應當支付精神補償費,遂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如所請。
匠樂居公司及譚杰辯稱,公司嚴格按照雙方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裝修費,不存在多收費問題;因存在法定節假日等特殊情況,導致工期耽誤,該時間應予扣除;對孫伏濤提出裝修存在的問題中能夠整改的,公司會及時安排人員進行整改。
根據當事人的陳述和經審查確認的證據,本院認定事實如下:
匠樂居公司系譚杰個人獨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家裝業務。2018年4月19日,孫伏濤與匠樂居公司簽訂《家裝設計合同》,約定由匠樂居公司為孫伏濤位于安鄉縣商品房提供全包裝修服務,裝修房型為7房2廳4衛,設計費13680元。當日,孫伏濤支付匠樂居公司裝修設計費13680元。后匠樂居公司向孫伏濤出具《匠樂居128800產品全裝項目增減表》,在裝修套餐基礎上作出部分增減后,估算總造價為358960元。4月23日,雙方簽訂《家裝施工合同》,約定裝修工程總價348000元,設計費全免,裝修面積228.2平米(復式樓下層123平米、上層105.2平米),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工期120天(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止,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不包含在規定的工期內),延期竣工的,按照10元/天支付違約金,保修期5年,終身免費水電工程維護。合同簽訂后,匠樂居公司入戶裝修。后匠樂居公司根據實際裝修項目向孫伏濤出具了《匠樂居裝飾估算表》,詳細載明了裝修項目名稱、位置、數量以及材料費、人工費等內容,各項直接費共306202.75元,在此基礎上加收10%的管理費30620.27元,工程預算總價格336823.02元,孫伏濤予以確認。同年9月12日,孫伏濤與匠樂居公司協商一致,對原裝修項目作出部分調整,增減項目相抵扣后,共計減少費用21279.9元。裝修過程中,孫伏濤分三筆各支付匠樂居公司208800元、10000元、2270元,加上已經支付的設計費13680元,共計支付324750元。
另查明,直至2018年11月7日,孫伏濤家中尚有一面墻表面潮濕。匠樂居公司裝修過程中存在噴涂油漆、頂樓搭棚返工等問題。孫伏濤一家入住后,發現因設計存在缺陷,導致所購雙開門電冰箱無法擺放在廚房預留位置,而只能擺放在附近的陽臺上。新房使用過程中,孫伏濤陸續發現還存在地磚縫隙未填、收藏室定制木柜無法放進大床棉被、廚房水龍頭質量問題、煙道管開裂、衛生間漫水到房間、燈裝、窗簾、家具質量較差等一系列問題,浪費了其較多心力,并給其生活帶來較多不便
判決結果
一、安鄉匠樂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孫伏濤4990元;
二、安鄉匠樂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對孫伏濤家中出現的衛生間漫水到房間、廚房水龍頭質量差、地板磚松動、電源插座接不上電、房間不是四方四正、窗臺大理石向內傾斜致下雨浸水到屋內等不符合裝修合同約定的部分立即維修、更換、整改;
三、譚杰對本判決第一項確定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駁回孫伏濤的對安鄉匠樂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譚杰的其他訴訟請求。
本案受理費878元,減半收取計439元,由孫伏濤負擔388元,安鄉匠樂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譚杰共同負擔51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吳強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夏江霞
書記員劉雨衡
判決日期
201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