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正科技有限公司、鄧清蘭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特別程序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粵03民特1118號
判決日期:2019-10-16
法院: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深圳市一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正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請,請求撤銷深圳市寶安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深寶勞人仲(西鄉)案[2019]484號仲裁裁決,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申請人一正公司申請稱:仲裁裁決無事實和法律依據,適用法律、法規錯誤,一正公司已足額支付鄧清蘭2019年4月份工資,無需支付工資差額,且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判決結果
駁回申請人深圳市一正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請。
本案申請費人民幣400元,由申請人深圳市一正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黃瑜瑜
審判員許海錨
審判員王丹妮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書記員魏巍(兼)
書記員胡慧(兼)
判決日期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