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剛與內蒙古泰瑞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內2222執2821號
判決日期:2019-11-07
法院:科爾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立案執行王志剛申請內蒙古泰瑞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內2222民初5003號民事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王志剛于2019年9月17日向本院申請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王志剛提出撤回執行申請書
判決結果
終結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內2222民初5003號民事調解書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馬明
審判員吳秀春
審判員燕翔玲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書記員烏日罕
判決日期
2019-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