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興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竹山支公司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鄂0323民初2204號
判決日期:2019-10-30
法院:湖北省竹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竹山縣興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竹山支公司意外傷害保險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于2019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要求撤回對被告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竹山支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竹山縣興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對被告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竹山支公司的起訴。
本案受理費減半收取1877元,由原告竹山縣興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盧濤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書記員李淼
判決日期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