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潤楓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北海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奉節公司等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審查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川0703執異271號
判決日期:2019-08-12
法院: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在本院執行申請執行人四川潤楓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申請被執行人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糾紛一案中,四川潤楓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申請追加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北海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奉節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水電工程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三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七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一直屬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四川省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新生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二工程處、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西昌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閬中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萬州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貴陽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機械工程忠縣分公司為本案被執行人。本院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申請執行人四川潤楓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請求:追加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北海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奉節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水電工程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三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七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一直屬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四川省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新生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二工程處、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西昌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閬中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萬州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貴陽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機械工程忠縣分公司為(2019)川0703執2115號案件被執行人。事實及理由:上述15個公司均為申請被執行人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的分公司,其財產同樣屬于原案被執行人所有。
本院查明: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川07民終51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向四川潤楓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95000元及違約金91000元
判決結果
駁回異議人四川潤楓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追加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北海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奉節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水電工程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三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七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一直屬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四川省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新生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二工程處、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西昌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閬中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萬州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貴陽分公司、四川中地能源建設公司機械工程忠縣分公司為(2019)川0703執2115號案件被執行人的異議申請。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合議庭
審判長孫靜
審判員張曦
審判員富堯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書記員秦子寒
判決日期
201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