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之航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與參園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魯1002財保34號
判決日期:2019-10-25
法院: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新之航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參園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產保全一案,申請人新之航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向威海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名下的財產(申請標的**萬元)采取保全措施,安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提供責任保險擔保。2019年10月24日威海仲裁委員會將保全申請書、擔保材料等提交我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按申請人申請標的額**萬元,凍結被申請人參園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案件申請費**元,由申請人新之航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
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宋維深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張輝
判決日期
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