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朗環境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合同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京0108執11191號
判決日期:2018-12-13
法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上海施耐德日盛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與北京博朗環境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通過法院財產調查系統對被執行人北京博朗環境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股權及其他財產進行調查?,F未發現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申請執行人亦不能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侯軍輝
審判員周麗軍
審判員李春榮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書記員王顥然
判決日期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