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經濟特區聯誼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與珠海市香洲區財政局、珠海市人民政府財政行政管理(財政)一審行政裁定書
案號:(2017)粵0404行初154號
判決日期:2018-09-04
法院: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珠海經濟特區聯誼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不服被告珠海市香洲區財政局、珠海市人民政府財政行政監督一案,原告珠海經濟特區聯誼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珠海經濟特區聯誼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受理費人民幣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珠海經濟特區聯誼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饒偉
審判員吳郁郁
人民陪審員林千章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法官助理林業森
書記員楊皓程
判決日期
2018-09-04